一、應考資格
(一)、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。
(二)、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。
(三)、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。
(四)、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。
二、應考科目
(一)共同科目
1.◎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
2.※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)
(二)專業科目
1.※計算機概要
2.資料處理概要
3.程式設計概要
4.資訊管理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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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應考資格
(一)、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。
(二)、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。
(三)、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。
(四)、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。
二、應考科目
(一)共同科目
1.◎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
2.※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)
(二)專業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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